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钢焦一体化(一期) 煤气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5-07-25浏览:
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钢焦一体化(一期)
煤气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钢焦一体化(一期)煤气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建设两处厂址,一处位于临沂市临港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内,一处位于临港化工产业园内。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主要以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内厂址焦炉副产的焦炉煤气为原料,经初净化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临港化工园区的厂区内进行深加工,生产LNG以及液氨等产品,项目可用焦炉煤气量 84536Nm3/h,建设总规模为年产液化天然气(LNG)11.3万吨,液氨20万吨。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产业园内(距离永 锋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焦化装置厂区约四公里)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5537358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25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26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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